曝光

时间:2023-08-18 17:11:11 稿源:合肥晚报

  有人“带而不戴”

  部分搭乘人未佩戴安全头盔

  大部分骑行人都佩戴了头盔

  头盔是骑行者的最后一道防线。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今年3月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正式施行。一转眼,已过去近半年时间。那么,合肥街头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情况如何?8月17日,记者在合肥街头蹲点观察。

  40分钟内路口头盔佩戴率近80%

  8时,记者来到北二环路与铜陵路交叉路口。正值早高峰,此处车流量很大,骑行电动车的人也不少。在等待红色信号灯的90多秒时间内,一侧路口停了大约二三十辆电动车。记者在此处观察近40分钟发现,尽管没有交警在现场查处,但绝大多数市民都能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不少电动车搭乘人员也佩戴了安全头盔,整体佩戴率达到近80%。

  观察中,记者发现,骑行个人电动车的比骑行共享电动车的头盔佩戴率相对更高一些。“虽然知道要戴头盔,但共享电动车头盔也是共享的,有的车篮里还有一些杂物,只要一想到上个骑车的人头上可能会有头皮屑等,心里总觉得很膈应。”在路口,一位扫码开锁之后却没有佩戴头盔的市民表达了自己的担忧。

  在等待红灯的间隙,正确佩戴了安全头盔的一位市民坦言,“挺好的,之前我也没有戴头盔的习惯,在交警的督促下,才养成了这个习惯。头盔可以保护骑车的人,万一发生了事故,头盔也给我们增加了一个安全保障。”

  8时40分,记者在金寨路与黄山路交口也观察了40分钟。同样,在没有交警现场查处的情况下,过往的600余辆电动车中,有170余辆电动车的驾驶人未佩戴头盔,头盔佩戴率约为74%。

  存在“带而不戴”、搭乘人未戴现象

  9时30分左右,记者首先来到长江东大街与铜陵路交口。这里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骑行人都能做到自觉佩戴好安全头盔,10分钟内,每次等信号灯的大约有10人,其中有1到2名驾驶人没有佩戴头盔。

  在未佩戴安全头盔的骑行人中,“带而不戴”的情况较为明显。9时29分,一男子停在路口等信号灯时,下车从后备箱里拿出头盔,本以为他随后会将头盔戴到头上,但没想到,他只是将头盔挂在了车头。对此,他坦言,确实存在了一定的侥幸心理。同样,9时38分,一女子也是将头盔放在车头当“摆设”,并未佩戴。

  随后,拐至长江东大街上,记者看到有文明劝导员在路侧提醒大家佩戴头盔。9时50分许,记者来到明光路与芜湖路交口,这里电动自行车车流量相对较小,但10分钟内,约90%的骑行人都佩戴了头盔,但骑行人佩戴好头盔的同时,不少搭乘人并未佩戴。

  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进行

  统计数据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使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的受伤率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效果。以上真实生动的案例,都在说明不戴头盔危险大、戴好头盔方能保平安。

  4月11日,在交警新站大队辖区,发生一起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开车门引发的交通事故。由于当时电动车驾驶员及乘车人均未佩戴头盔,事故造电动车乘车人头部外伤及多处肋骨骨折,所幸并无生命危险。5月2日,同样在交警新站大队辖区,一小伙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单手骑车玩手机,完全处于“盲行”状态,导致电动自行车径直撞上一辆路边停靠的车辆。由于事故发生时小伙未按规定佩戴头盔,造成小伙面部受伤流血,经过医治无大碍。

  3月1日,《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施行,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如不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可处警告或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从3月开始,合肥交警也启动全市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并将行动作为一项常态化、重点性工作持续开展。为了让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入人心,合肥交警各大队也在不断行动,走进学校、企业、社区等宣讲交通安全常识,引导大家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记者 任海怡 文/摄 实习生 闫晓玉 张元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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