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时间:2022-07-26 09:27:41 稿源:亳州晚报

  创建文明城市是提升城市品位的大事要事,是提升群众幸福指数的民心工程。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为人民创建,靠人民创建,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衡量标准。应注意避免三种倾向。

  一要避免大拆大建大呼隆。创建文明城市重在建设。但建设绝不是大拆大建,大呼隆,更不是不问民意、不计成本地胡折腾。创建文明城市,必然要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对脏乱差现象进行集中治理,在城市的某些区域尤其是城乡接合部,由于历史原因,有些工作难度还比较大。越是这样,越要采取务实的态度,把工作的热线与实际需要结合起来,多听听群众的意见与心声,避免大兴土木,大拆大建,劳民伤财。

  二要避免形式主义一阵风。创城工作千头万绪,涉及方方面面,每一方面的工作,都应立足于解决实际问题,巩固工作成效,不能花拳绣腿,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比如,环境卫生治理既要治标更要治本,尤其要重视建立长期管用的工作机制,不能迎检之前抓得紧,一旦过关就放松。再比如,志愿服务活动既要注重公益性、广泛性,更要强调实效性、持久性,不能为公益而公益、为活动而活动,只是上上街、凑凑数,拍个照、留个影,摆摆阵势,做做样子,搞成应景的一阵风。

  三要避免不见文化不见人。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文化人。人民城市人民建,文明城市人民创。市民是城市的主人,创建必须广泛深入地调动广大市民的主动性、积极性,仅靠机关干部的努力,力量远远不够。要重视人文关怀,始终把人放在中心位置,研究谋划工作措施,让广大市民切实感受到浓浓的人文气息,如春夜喜雨,润物细无声地影响人、感染人、熏陶人、引导人,让大家心甘情愿自然而然地参与进来。对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老大难问题的治理,更要体现以人民为中心,注意换位思考,这更能考验城市管理者的担当、情怀与智慧。

  创城需要力度,但更需温度。让人民生活得更美好更幸福是创建的根本目的,也是创建者的初心。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杨立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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