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时间:2023-02-28 09:46:58 稿源:新安晚报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月25日《光明日报》)

  筑强乡村医疗,首先要壮大基层医疗队伍。扩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规模,让农村医学人才有更广阔的来源;落实多渠道补偿政策,健全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激励制度,让乡村医生的待遇得到明显提高;加大全科医生培养力度,化解村医年龄偏老、学历偏低等问题,让人才结构更加优化。尤其是,不少村医在身份上属半医半农,在待遇上面临养老等社保缺失问题,职称上没有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等等。这些长期困扰基层的问题,应优先予以化解。

  完善乡村医疗卫生体系,重在推进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倘若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联系松散,甚至各自独立,不仅作用难以发挥,而且问题极难化解。只有建立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方能握指成拳,让服务能力和保障范围大幅提升。医生县管乡用、乡聘村用,明确医生在乡镇工作一定年限后可聘任其他相应岗位,则能用流动性盘活人才,也可打消人才长期受困等顾虑。

  疏通技术向下输送渠道,乡村医疗才能具备坚强的后盾。“三级医院包县、二级医院包乡”等技术支援要常态化、规范化;医联体更加紧密,联系更为频繁和通畅,使之成为连接城乡医疗的中间载体。近年来,互联网诊疗、远程会诊、医疗智能化和数字化产品等向基层输送技术的作用越来越大,城乡医疗机构也应强化这方面的谋划与对接。其中,公立医疗机构应挑起乡村医疗的重担,同时社会力量办诊所、门诊部、民营医院等,应成为有力补充,以便构建更加多元的服务体系,让基层患者有更多选择。

  农村地区医疗资源薄弱,与城市的距离普遍较远,农村居民迫切希望不出乡镇就可获得高质量诊疗服务。《意见》把乡村医疗放在乡村振兴的突出位置,并针对长期困扰乡村医疗的瓶颈难题推出了一系列化解举措,体现出强化乡村医疗前所未有的决心与力度。只要按照指引逐项落实,乡村医疗服务能力必能得到显著提升,村民在家门口获得优质医疗服务将不再是梦想。(罗志华)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