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

时间:2023-06-19 16:39:55 稿源:安徽日报

  从寻亲被生母拉黑的刘学州、染粉色头发被网民攻击抑郁去世的郑灵华,到武汉被撞学生之母被网暴……近期多起网络暴力事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释放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强烈信号。

  人肉搜索、侮辱诽谤、肆意谩骂、披露隐私,网络暴力中伤他人、破坏网络生态、影响社会稳定。网暴为何屡禁不止?炒作热点、造谣引流,网暴背后往往有着巨大流量和利益。一些人通过“水军”造势,助推舆论发酵,形成“黑产”生意,进行敲诈勒索。一些平台推送争议内容,吸引眼球、收割流量……

  “暗键伤人”愈演愈烈,却少有人认为自己参与网暴。当网暴“暗箭”射向一个个具体人时,“键盘侠”却悄悄清空账号、删除痕迹,似乎一切没有发生过。一句轻飘飘的“无心之失”,为自己开脱,也蒙蔽了公众双眼。

  每个人都有表达的权利,但不意味着可以随意表达、践踏他人权利。“出言不慎”的背后,存在法不责众的社会心理。尤其在匿名的网络空间,自我约束能力下降,个人理智被群体情绪带偏,舆论关注点更容易“失焦”。加之当前网络暴力治理的法律依据不够清晰明确,网暴涉及面广、定性难、取证难、立案难及维权成本过高,现实中进入司法实践的网络暴力案件并不多见。

  网暴本质上是现实世界在虚拟世界中的投射和延续。显然,仅靠个体克制、道德谴责,难以回归理性轨道。在法治框架内,惩治网暴才能找到准确的发力点和目标。具体有力的法律惩处,闻声而动的执法力量,才能遏制“带血的流量”,推动平台担责尽职,唤起公众敬畏之心。

  法律“亮剑”,就是要找出责任人。此次《征求意见稿》提出,对于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应当依法严肃追究,切实矫正“法不责众”错误倾向。重点打击恶意发起者、组织者、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以零容忍态度和决心,加大对网暴行为惩治力度,建立健全有效投诉举报机制,打破法不责众心理预期,消弭从众心理错误暗示,让群体暴力不再是“无名氏”,让具体的始作俑者承担责任、付出代价,是对社会期待的最好回应。

  司法严惩网暴,重在解决公诉立案难题。《征求意见稿》明确“落实公安机关协助取证的法律规定”,为刑事公诉介入提供更多可能性,也为网暴受害者提供更有力司法救济,有助于细化各方责任、破解维权困境。针对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网暴行为,在准确适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适用情况,给执法者提供更明确的执法依据和标尺。

  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每一个网民,少一点自以为是、多一些谨慎克制,对自己敲下的每个字、发布的每段视频负责,才能终结越界的网络暴力,还网络空间一片天朗气清。(韩小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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