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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8-03 12:13:02 稿源:马鞍山文明网

  为进一步加强源头治理和执法工作,今年以来,马鞍山市“犬管办”组织各县区、开发园区及市直有关单位,部署开展捕捉流浪犬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推行“错时巡查执法”和“群众投诉蹲点整治”。行动期间,共收容犬只1982只,其中大型犬、烈性犬62只,处罚686起,下发督办单45份,化解涉犬纠纷26起。

  此次捕捉流浪犬整治行动,公安机关严格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即:对烈性犬、大型犬等禁止饲养的犬只一律予以收容;对户外未束犬链的流浪犬一律予以收容;对狂犬一律予以捕杀;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公安、城管部门重点对公园广场、步行街、城区主次干道以及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加大巡查和整治力度。

  据了解,为做好常态长效管理,市“犬管办”逐一梳理全市3.1万名已办证犬主信息,安排街道、社区、物业工作人员逐人逐户上门摸底核实;落实属地和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集中力量捕捉流浪犬;加强执法力量,逐级分解落实,层层包保、人人包干,强化责任闭环体系;安排专人、专车建立错时队伍,开展错时执法,对群众反映的涉犬区域进行蹲点清理,形成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市“犬管办”还组织犬管人员主动上门,消除隐患讲策略。从110警情和12345市长热线中梳理出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问题线索,通报给小区物业,一旦出现报警,犬管人员立即上门收容。对被处罚的养犬人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并要求签订文明养犬承诺和保证书。

  与此同时,公安机关还印制了我市35种禁养犬和大型犬标准图宣传册,通过全市26支捕犬队在巡查过程中进行发放,并且在小区出入口、公园、广场普遍张贴,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共发放5万多份。深入推进文明养犬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公共场所、进农村“七进”宣传,实现全市养犬重点管理区159个小区、55个农贸市场、16个大型商场宣传全覆盖。城管、公安部门协同推进违规养犬宣传、整治;农业农村和卫生健康部门结合犬只免疫、犬伤处置推进健康养犬常识宣传;司法部门将《马鞍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纳入全市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内容;市场监管部门将文明养犬管控成效纳入星级农贸市场评定标准,部门协同治理,合力更为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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