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创建 > 文明城市

时间:2023-05-26 09:12:48 稿源:合肥日报

  为强化高、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管理,保证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规定,5月24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高、中考期间“禁噪令”。

  6月1日至6月16日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和《合肥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市区噪声敏感的居民集中区域内,禁止午间(12点至14点)和夜间(22点至次日早晨6点)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

  高考两天(6月7日至8日),中考三天(6月14日至16日),白天距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工程施工作业,禁止产生噪声污染的商业、歌舞娱乐等活动。

  据悉,高、中考期间,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将组织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予以高限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生态环境投诉举报热线:0551-12345。(记者 潘子璇)

责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