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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6-29 15:12:37 稿源:中安在线

  近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未检部门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害人亲属谢某利等人到该院检察服务大厅,送上“人民检察为人民,司法救助暖人心”锦旗,感谢该院及时为其进行了司法救助,帮助其渡过生活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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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该起案件肇事人为未成年人,经鉴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与其母亲、哥哥同为精神病患者,鉴于此该院对肇事者做了相对不起诉。因肇事者家中一贫如洗,谢某利未得到任何赔偿。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安排工作人员到炉桥镇谢某利家中走访,了解到谢某利七十多岁,无业,平时依靠其丈夫扫马路为收入来源,两个孩子生活也不富裕,只能维持自己生活。谢某利丈夫去世后,谢某利丧失了生活来源,且自己也患有脑梗等多种老年慢性病,加上抢救被害人花费了二十余万元,家庭生活十分困难。随后,该院与炉桥镇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商讨为谢某利申报最低社会保障,开展联合救助。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会决定,同意给付谢某利五万元信访特困救助资金,目前,该笔救助资金已发放到位,同时,该院也对谢某利申报了司法救助。谢某利对该院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并到该院送来锦旗。

  近年来,定远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模式,最大程度发挥司法救助政策效能,服务定远县社会大局,重点将进入检察办案环节的未成年人、老年人、退役军人、残疾人、贫困边缘户、妇女儿童作为司法救助重点,通过联系县民政局、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妇联等单位,多措并举,合力开展对因案致贫人员的多方位救助,最大程度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曹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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