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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15 11:24:51 稿源:文明马鞍山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深入推进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我市采取 “1+2+3+4”工作机制(即 1个方案定制度、2种形式促落实、3项服务明要求、4条措施建机制),建立、形成并提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文明交通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文明单位参与文明城市建设服务水平,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文明交通氛围。今年以来,已有2.24万余人次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1个方案定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机制,结合文明城市创建长效常态工作要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

  4月15日下午,市文明办牵头召开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培训会

  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公安局、团市委、马鞍山妇联等五部门(以下简称“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马鞍山市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马文明办〔2021〕23号),并多次召开碰头会商议落实和推进工作,细化工作目标、具体任务、步骤措施、考核激励,为我市各类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制定了详细的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了可操作性的工作内容和措施,提出了具体的任务和要求,对推进我市志愿者长效常态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起到良好促进作用。

  2种形式促落实

  为让文明交通志愿者切实做到“在岗在位在状态”,真正发挥文明交通劝导员作用,提升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效果,“五部门”采取“岗前培训+岗中督查”二种形式,促进志愿劝导活动落实见效。

  岗前培训:采取“线上+线下”双培训的方式,对参与活动的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培训。

  交警支队专门制作《文明交通劝导教学》视频,通过各媒体和载体单位工作群发布,让参与劝导的志愿者提前学习文明交通劝导动作、掌握劝导要领和注意事项。

  交警在路口对志愿者再次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志愿者实战实操能力,并要求所有参加文明交通劝导的志愿者统一穿着佩戴“红马甲”“小红帽”“小红旗”等志愿服务标识,加强自身安全防护。

  岗中督查:

  “五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每月对劝导活动开展一次集中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办公现场解决,对活动组织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

  各牵头单位和载体部门每周对各自组织的人员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市直机关工委将对市直部门开展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党建工作日常考核。

  3项服务明要求

  志愿者主要在我市主要交通路口和其它易发拥堵交通路口、路段 开展文明出行劝导、文明交通宣传、交通引导咨询“三大志愿服务”;积极引导和劝导非机动车、行人不闯红灯、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护栏,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行人车辆各行其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交通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倡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及时回答、解答群众咨询等。

  4条措施建机制

  为确保活动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五部门”采取“定时、定员、定岗、定量”四条措施,建立我市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劝导长效机制。

  定时

  全年常态化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重要节点可增加人员及频次),明确上岗时间为(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7:00-8:30,下午17:00-18:30。

  定员

  积极组织文明单位参与文明劝导,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展示文明单位风采,做出特色亮点。

  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干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做到“三个领先”(即在思想认识上领先一步、在责任到位上领先一步、在率先垂范上领先一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添彩。

  扎实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大中专院校志愿者团体、市青年志愿者、巾帼志愿者等载体,把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成为马鞍山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的亮点和品牌。

  落实驾驶人劝导和交通参与者“惩戒式”劝导机制。今年1月份以来,我市新学驾驶人参与文明劝导志愿者达1.2万余人次。

  定岗

  在全市32个主要路口(重点路口22个,一般路口10个)和其它易发拥堵交通路口、路段、斑马线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

  针对22个重点路口,市直机关包保9个,三区、慈湖高新区各包保2个,市经开区包保1个,文明单位包保1个,团市委、市妇联共同包保1个,交警支队包保2个。

  针对10个一般路口,市直机关包保2个,花山区、雨山区、市经开区各包保2个,文明单位包保1个,交警支队包保1个。各单位坚决落实文明交通劝导工作分工,明确任务和责任,切实推进文明交通劝导工作落细落实。

  定量

  重点路口按照4名志愿者、一般路口按照2名志愿者的标准开展劝导;32个路口每天共216人次,全年约5.4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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